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4年第12期)
近期,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糕点、饮料、酒类、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冷冻饮品、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5类食品52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检检验合格521批次、不合格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温岭市润兴自选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温岭市大溪果鑫灵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台州市黄岩冰芳水果店销售的桂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台州市黄岩振兴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福建乐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温岭市大溪海云水果店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温岭市大溪海云水果店销售的橙子,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黄岩区、温岭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予以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